2.3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2.3.1 多层电信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2.3.1

2.3.1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L/s)

建筑物体积

(m3)

1500

1501~

5000

5001~

20000

20001~

50000

大于

50000

室外消火栓

用水量(L/s)

10

15

20

25

30

2.3.2 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电信建筑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2.3.3 多层电信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2.3.3

2.3.3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L/s)

建筑物体积

(m3)

室内消火栓

用水量(L/s)

每根竖管

最小流量(L/s)

每支水枪

最小流量(L/s)

≤10000

10

10

5

>10000

15

10

5

2.3.4 高层电信建筑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3.5 电信建筑中,下列机房应设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

2.3.5.1 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2.3.5.2 10000路及以上的地区中心长途程控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2.3.5.3 20000线及以上的市话汇接局程控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2.3.5.4 60000门及以上的话端局程控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2.3.6 电信建筑内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3.7 电信建筑的机房内均应配置手提式灭火器或移动式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