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防雷的接地

8.3.1 飞机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防直接雷击应满足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要求,防感应雷击应满足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要求。

8.3.2 在飞机停放和维修处应设置泄放飞机静电电荷的接地插座。插座的接地导线宜就近接通地下基础钢筋或金属管道。

8.3.3 飞机库低压电气装置应采用TN-S系统,应急发电机电源装置宜采用IT系统。

8.3.4 飞机库内电气装置应实施等电位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