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电气照明
8.2.1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疏散用应急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
0.5l
X
。
8.2.2
当应急照明采用蓄电池作电源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20min
。
8.2.3
安全照明用的特低电压电源应为由降压隔离变压器供电的电源。特低电压回路导线和所接灯具金属外壳不得接保护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