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97
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gas
fire-extinguishing systems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7年8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7]36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