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1991]建标727号文的通知,调整为国家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规划设计总院会同大庆、华北、四川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和石油管道局勘察设计院及大庆市公安消防支队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系统调查和总结了有关油气田、管道系统的厂、站、库及井场的防火设计、生产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采纳了原石油工业部标准《油田建设设计防火规范》和《气田建设设计防火规定》的合理部分;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规范标准的有关内容和适用于油气田、管道工程防火的先进技术成果。经多次征求各方的意见,最后由有关部门共同定稿。

    鉴于本规范是综合性的防火技术规范,政策性和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和生产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我公司规划设计总院标准处(北京学院路938信箱,邮政编码100083),以便今后修订参考。

    本规范发布实施后,代替原《油田建设设计防火规范》(SYJ1-85)和《气田建设设计防火规定》(SYJ2-79)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1992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