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消防设施

3.6.1 消防给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埋地卧式油罐,可不设消防给水。

二、地上卧式油罐,消防冷却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的冷却水,应设一座50m3消防水池或1h能供50 m3水量的水源。

2.消防的给水,宜利用加油站周围200m范围内的自然水源。

3.消防水泵宜采用手抬机动泵,可不设备用泵。

4.缺水地区设消防冷却水有困难时,经消防部门同意,可不设消防冷却水。

3.6.2 加油站灭火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座加油岛应设置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只。

二、每台加油机应设18kg手提式干粉灭火或6L手提式高效化学泡沫灭火器。但加油机总数超过6台时,仍按6只设置。这些灭火器应集中存放在站房前。

三、埋地或地上卧式油罐应设置70kg推车式干粉机1只和100L推车式高效化学泡沫灭火机1只。

3.6.3 一、二级加油站应备有灭火毡5块、砂子2 m3。三级加油站应备有灭火毡2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