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B.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B.0.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